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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升碩士班
    
直升碩士班獎勵措施
  • 輔仁大學鼓勵學士班成績優異學生就讀碩士班獎學金: 為鼓勵成績優異之學士班(含進修部)學生就讀本校碩士班
本校學士班(含進修部)應屆畢業生第一學年至第三學年,(學士後法律學系第一學年至第二學年)學業成績為全班前20%,經甄試入學就讀本校碩士班者,頒發當學期應繳學雜費等額之獎學金,如第一學期表現優異且無懲處紀錄者,第二學期比照發給同額獎學金。若於獎勵期間休學者需退回原獎學金款項。延修生亦得比照應屆畢業生提出申請。
本獎學金每學年以頒發50名為原則,各碩士班系所得先分配1名, 依考生甄試成績高低核給,其後所餘名額依申請者學業平均成績排名百分比高低分配,每系所每輪分配1名,至名額用盡為止,如遇第50名成績排名百分比相同時則增額核發。
  • 輔仁大學電機工程學系碩士班成績優異新生入學獎學金: 成績優異之大學部畢業生經甄試或考試錄取就讀本系碩士班者
  1. 本系大學部應屆畢業生,畢業成績為本系各組前10%,就讀本系碩士班者,提供一年學雜費全額減免;若已領取「輔仁大學鼓勵學士班成績優異學生就讀碩士班獎學金」,本系則提供第二年學雜費全額減免。
  2. 本系大學部應屆畢業生,畢業成績為本系各組前10%至前20%,就讀本系碩士班者,頒發 5 萬元之獎學金。
  3. 本系大學部應屆畢業生,畢業成績為本系各組前20%至前40%,就讀本系碩士班者,頒發 2 萬5 仟元之獎學金。
  4. 延修生亦得比照應屆畢業生提出申請,其成績以其在原畢業班之成績排名為依據。
  5. 本獎勵方案申請人僅能擇優申請一案。
  6. 若於獎勵期間休學者需退回原獎助款項。
電機工程學系學、碩士學位五年一貫課程
  • 欲完成五年一貫學程之同學,應於大四開學兩週內,填具申請表一份,向系上提出申請,並應於大四選修碩一必修課 : 專題討論(一)、專題討論 (二)。申請同學仍需經由電機系碩士班甄試或招生入學考試錄取後始能進入本系碩士班就讀。
  • 修讀學士學位期間,修習本系碩士課程成績七十分以上,其學分未列入原就讀學系畢業最低學分數內,而持有證明者,始得申請抵免學分。可抵免之學分總數,以14 學分為限。
  • 新入學之碩士生於第一學期開學兩週內,持成績單正本向系辦公室提出抵免申請。
資料來源: 輔仁大學電機工程系網頁 電機工程學系碩士學位五年一貫課程暨研究生學分抵免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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