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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管理規則
    
環境安全相關:
本系對於環境安全衛生相當重視,為提供一個安全舒適的環境,不定期辦理實驗及研究室安全檢查,檢查項目包含滅火器日期,急救箱狀況,門鎖是否牢靠及走道是否順暢等共有8項,其詳細檢查項目請參考表所示。另外,主要執行的檢查人員是由系上安全委員來擔任,目前主要是由系上鄞永昌老師擔任。從96年至100年每學期各檢查一次共計10次,其執行狀況之統計表請參考表所示。本系非常重視學生學習的安全,其目的是希望能提供學生們一個安全的學習環境。每個研究室與實驗室都配置有急救箱,每年也都依照校方規定送至衛保組更新藥物及補充耗材,並放置於明顯、隨手可及之處,以方便同學需要時使用,以應付不時之需。
 
每月定時提報輔仁大學校園實驗場所事故調查處理報告表,由陳錚玄技士統計數據及填報,請與實驗室相關的負責職員簽名,並由安全委員、系主任及院長核可,回報校方總務處環安衛中心,詳細的表格如表。
安全宣導與安全檢查:
另外在每學期在實驗課中會宣導安全注意事項,例如重申實驗嚴禁飲用飲料或用餐及逃生動線等事項,保持實驗室環境乾淨及清爽,提高公用設備儀器妥善率,減少人為疏忽造成的故障損失,讓學生對環境有自身安全的概念,及當有事故發生時,適時有自我保護,及協助公共安全,詳情如表實驗室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要點暨簽到表所示,而圖是研究及實驗室安檢通知暨結果。整體而言,所有的學習、教學、輔導與師生互動之設備與空間各有所屬,亦各司其責,分工並協力做好維護與管理的工作。

輔仁大學電機工程學系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
(經85.10.24, 89.12.27,90.06.20, 91.03.20, 91.06.26, 99.01.20、101.03.12系務會議通過)
 
一、總則
  1. 本系安全由系主任負責,另設安全委員一名,輔助安全管理業務。
  2. 各實驗室設管理人員一名,負責維護實驗室之安全,防止意外發生。
  3. 各實驗室管理人員至少參加一次安全講習,講習內容必須包含滅火器使用之   說明及實習。
  4. 各實驗室得視需要,頒佈特別規定,以徹底維護人員及財物之安全。
  5. 每學期實驗室最少安全檢查一次,並得隨時不定期檢查。
  6. 本管理辦法適用於本系各研究室。
二、消防安全
  1. 各實驗室及走廊須有滅火設備,置於明顯、固定之位置,並且定期檢驗。
  2. 管理人員必須熟練各種消防設備,以便災害發生時能及時補救。
  3. 嚴禁煙火。
  4. 萬一火災發生,現場人員先利用配置於系上之滅火器,防止火勢蔓延,並且迅速通知系上人員由逃生出口疏散,同時通報鄰近緊急救助單位請求支援。
三、實驗室安全維護辦法:
  1. 非上實驗課學生或經管理教師及系方同意之學生不得任意進入。
  2. 出入口必須保持暢通。
  3. 嚴禁在實驗室吸煙。
  4. 嚴禁在實驗室飲食。
  5. 嚴禁攜帶危險物品進入實驗室。
  6. 實驗室使用時,須管理人員或職務代理人在場。
  7. 實驗室內延長線之使用,應注意其電力負荷。
  8. 實驗室內的機器出現異常或有任何突發狀況,應即向管理人員反應,不得私自處理。
  9. 實驗室須保持通風良好。
  10. 下班後,管理人員須注意實驗室門窗是否鎖緊,各儀器電源是否確實關閉。
  11. 嚴禁在實驗室裡睡覺過夜。
  12. 實驗室裡除博、碩士生個人書籍、磁片外,其餘物品與研究無關(如寵物、寢具運動器材、樂器用品、私人衣物、鞋子…等等)一律不得擺放、閒置。
  13. 人員離開實驗室時,請務必確實關閉空調冷氣。
  14. 七樓實驗室走廊兩側鐵門(靠SF742),下午5:00關閉; 靠SF738,下午10:00關閉。
四、實驗室儀器設備之管理與使用規則:
  1. 嚴禁擅自攜出實驗室器材及使用手冊。
  2. 嚴禁拆裝儀器及電腦上之任何零件。
  3. 嚴禁使用非法軟體及來路不明之磁片。
  4. 嚴禁在實驗室玩電腦遊戲。
  5. 嚴禁在實驗室充電私人家電用品。
  6. 嚴禁在實驗室私接延長線插座。
  7. 嚴禁任意更改電腦作業系統。
  8. 嚴禁擅拿他組器材。
  9. 實驗室使用後,各類元件需回歸原位,並將桌椅排好,以維護實驗室整潔; 不使用的儀器及電腦須確實關閉。
  10. 各實驗室管理人員,於實驗室使用過後,需確實檢查各儀器狀況。
  11. 網路管理辦法及使用規則另訂之。
五、懲罰規則:
  1. 凡違背以上條款,經勸導不聽者,將依「輔仁大學學生獎懲辦法」第十九條第十、十四項予以大過或以上之處分。

門禁管理及用電安全
一、 各單位若確認連續假期辦公室無人,請於離開辦公室前關閉或拔除不需使用之水源、電源插頭,瓦斯開關,防範火災發生。
二、 請單位自行檢視並確認以下事項:
   1. 採用有過載安全裝置(保險絲)之延長線,且延長線不應再串接使用。
   2. 延長線不可綑綁使用或壓在重物下。
   3. 高耗電電器(烘乾機、微波爐、電磁爐、烤箱、電暖器、電鍋等)應避免共用同一組延長線。
   4. 插頭、插座不可破裂、焦黑或鬆動。
   5. 電器不使用時應將插頭拔掉或將延長線電源開關關掉。
   6. 高耗電、易發熱電器周圍不可堆放雜物、易燃物或化學品。
   7. 定期清理儀器及延長線上級插座之灰塵,避免累積污物導電。
   8. 建立電氣設備自我檢查機制。
三、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隨時隨地提高警覺,並請將相關資訊宣導單位人員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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