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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110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辦事宜
    
說 明:  
一、依據「輔仁大學清寒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如附件1)辦理。
二、清寒助學金屬附服務負擔性質,領取同學每月應於所屬學系進行服務學習達30小時,每期以3個月計(本期清寒助學生服務期間為111年3月至5月),每名每月給與助學金6,000元整。
三、 申請資格: (請詳見清寒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
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含陸生、僑生及外籍生) ,學士生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0分以上,研究生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70分以上,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之在學學生:
(1) 符合就學優待減免者
(2) 家庭年所得低於70萬者。
(3) 家庭突遭變故致使家庭經濟艱困者。
前項清寒助學金之申請,與生活助學金、原住民族學生工讀助學金、原住民族學生低收入戶工讀助學金或其他具有服務學習性質助學金僅得擇一提出。
四、申請同學請於12月31日前備齊申請資料至系辦公室登記,應繳之申請資料項目請詳見「清寒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
五、請申請同學至學生事務處獎(助)學金系統http://stuservice.fju.edu.tw/fjcugrant/
    (1)搜尋「清寒助學金」項目,登錄取得預約申請序號填入申請表;
    (2)於「個人設定」頁面填註個人金融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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