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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仁大學109學年度第二學期電機工程學系研究生延修生註冊、選課注意事項
    
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延修生(碩三、碩職三以上研究生),尚未繳納雜費(延修生修讀9學分(含)以下應繳系所雜費基準半額)及團體保險費者,請在222日前輔大網站首頁「學雜分費專區」下載繳費憑單繳費,完成註冊程序。
1.延修同學除了論文,若還須加選其他課程(9學分以下),請在 110/4/16~110/4/30至輔大網站首頁「學雜分費專區」下載繳費憑單繳學分費。
2.
請注意 : 本校107學年度起日間部各學制延修生,修讀9學分(含)以下收取學分費及各院系所雜費基準半額。
3.因系辦公室無法幫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延修生作必修代入,請延修同學在110年2月25日前下午4:30前以「即時加退選申請表」加選「論文」,並且經指導教授簽名後交回系辦公室據此作人工加選。 
4.依規定,凡在學同學都必須在規定期間內選課,所以,延修生如果不選論文,則須辦理休學,否則逾期無故未完成選課手續者,即令退學,請同學注意。
5.
請同學務必在2月24日~ 3月8日前以單一帳號(LDAP)、密碼至學生資訊入口網→「學籍-註冊」項下之「學籍電子註冊系統」查詢註冊狀況。
6.於110年3月20日前仍未完成補辦註冊者,依輔仁大學學則第九條:逾期無故未完成註冊手續者,即令退學之規定辦理。 
                                 
 電機工程學系  1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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